电白区古时为百越族人聚居地,南北朝和隋时,为俚人的活动中心。俚人的生活习性是“水行而山处”,日常据山洞,“巢居崖处,尽力农事”,也常下江、下海,“以船为车,以楫为马,往若飘风,去则难从”,谙熟水性。唐宋后,汉人自福建、粤北大量移入,俚汉同化,这些人“以舟楫为家,采海物为生”,形成了电白沿海一带的疍民。
在封建社会及民国时期,疍民被视为下等人。他们不准上岸定居,不许与陆上人通婚,不许入学读书,不准穿鞋着袜。有的虽准许上陆地定居,也只能于海滩上搭高脚木屋居住,俗称“疍家棚”。解放后,电白区地方政府取消一切歧视疍民的陋规。人民公社化时,于水东、博贺相继成立水上人民公社,称疍民为水上居民。后又规划建设水上居民新村,原居住的海边高脚木屋,相继全部拆除。水上居民与原陆上居民已基本同化,但水上居民由于一千多年所形成的一些特殊风俗习惯仍保留下来。
旧社会,疍家多以艇为居室,一家数口挤住其中,也有三代、四代合住一艇的,艇就是家。因此,猪、三鸟等家禽也在艇舷边圈养。另一些获准上陆居住的疍户则于紧靠圩镇的海滨,搭木棚聚居。这种木棚以竹木为架,以木皮或竹篱为墙,以茅草为顶,以一些光滑的木条、木板钉合为地板,以板为铺,不另设床。这种木棚小的仅几平方米,大的也不超过10平方米,一律为鸽笼式的高脚吊楼。海潮涨时,棚底与海水仅隔几厘米,如遇暴潮,棚板则为其所没。解放后,疍民虽陆续上岸建房居住,水东的海滨新街,博贺的水上居民新街几乎都是疍民聚居的楼房,但他们大多数仍保留着居住艇、棚的习惯。楼上地板多用优质木板铺就,光洁锃亮,一尘不染,以板为铺,不另设床。
男人嗜酒。过去,多穿长不过膝的唐装裤,衣服多为染以薯莨水的粗棉布,今已与一般居民相同。女人普遍带耳环、项链、手镯,穿镶花边的唐装衫裤,腰扎绣花围裙,戴“铜锣帽”,帽带与衫裤均以银线纺织而成,今为多色尼龙丝线。
婚嫁,男女青年多于月白风清之夜以互唱渔歌表达情意,然后男方托媒人以金银链为聘礼到女家求婚。再以送绣围裙之布为催婚信物。婚前20天,新娘便开始哭嫁,俗称“唱叹歌”。结婚当天,媒人先将男家彩礼,用一圆形银盘盛装,送到女家。女家组织10多名年青女子,穿着美丽的衣服围着银盘歌舞,以示庆贺。然后由四个命好(三代同堂以上,子孙齐全者)的渔妇背着新娘送到男家,送嫁的礼队由一名美丽的姑娘撑着大红罗伞前行,八音乐队、礼盒和载歌载舞的送嫁妹随后。礼盒中放着一只大碗、一双筷子、一条花边围裙、一顶“铜锣帽”,其它礼悉如一般陆上居民。另外,疍家还有一种婚俗,新郎不在家也可结婚。如果新郎出海在外,新娘可在子夜过后按一般礼俗入夫家,新娘只要在神台上烧一炷香便算拜堂成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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